【核心提示】
近日,洛阳有多位商户向猛犸新闻·东方今报投诉称,他们于今年5月、6月先后承租了洛阳市老城区周公路商业步行街部分小吃车摊位,收租的中间人马林峰承诺6月中旬开始营业,但一直没能营业,商户们多次要求退还租金未果。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1】承诺6月中旬营业,交租后一直没能“开张”
今年6月初,家住洛阳市西工区的姜先生通过中间人马林峰,承租了老城区周公路商业步行街一个小吃车摊位,租期一年,总费用17900元,包含小吃车摊位租金15000元、保证金2000元、小吃车顶部广告灯箱制作费900元。
姜先生说,缴纳租金时马林峰承诺6月15号左右可以出摊营业,但到7月份也没出成摊,“问了几次,不能确定具体开业时间,说是和城管没有协调好,我觉得不对事,就不想干了,开始找他退钱,到现在也没要过来”。
在此租小吃车摊位的商户不止姜先生一个。在姜先生的联系下,记者见到多名承租摊位的商户,他们于今年5月、6月,先后从马林峰处租了周公路商业步行街小吃车摊位,每个摊位一年的费用在两万元左右。
商户许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承包的小吃车摊位集中在周公路和黄梅路交叉口附近,当时总共有20个小吃车摊位对外招租。
【2】退租一拖再拖,涉及十余名商户
记者了解到,虽然商户们已将承包费用支付给了马林峰,但是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作协议,支付方式多为网络转账,收款方是马林峰个人。
姜先生告诉记者,之所以这样信任马林峰,是因为宣传招商时马林峰说他是从洛阳中京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洛阳中京公司”)处承包的这些小吃车摊位,“他说中京公司是国企,尽管放心,我们也是听了这些话,才大胆给他转账,他说随后补合同,但一直没有签”。
商户姚女士说,为打消商户们的顾虑,马林峰还曾把手机里存的一份和洛阳中京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展示给他们看,“看到协议,大家肯定都信了,都交了钱”。
“我们一块找马林峰退钱的商户大概有十五六个,最初联系马林峰,他还接电话,说跟公司汇报后就退钱,几个月过去了,也没见到钱,现在再打电话也不接了,没办法也去‘中京公司’反映过情况,但一直没能解决。”姚女士说。
记者尝试联系马林峰了解情况,但电话无人接听。
【3】洛阳中京公司:承包商打着公司旗号私自收费
洛阳中京公司分管周公路商业街项目的陈总称,早先公司委托承包商王阳阳和马林峰对周公路商业街进行招商,签订了20辆小吃车摊位的承包合作意向书,后来由于市政规划问题,项目暂时搁浅了,还正在协调中。
陈总说,签订合作意向书允许承包商开始蓄客,但不能收取任何费用,马林峰是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向商户门收取了费用,接到商户们的举报后,也约谈了承包商,并于7月中旬终止了合作,督促其尽快退钱。
该公司之前参与处理此事的莫经理介绍,当时签订合作意向书时,向承包方收取了15000元的意向金,已通知王阳阳前来办理退款。
对于洛阳中京公司两位相关负责人称马林峰是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向商户们收租的说法,商户们并不认同。
姚女士说,7月5日、6日,商户们曾经接到马林峰通知,试营业了两天,“小吃车属于‘中京公司’,马林峰不得到公司允许,我们不可能营业,另外,马林峰5、6月份,在商业街上摆摊招商收钱租摊位快两个月,‘中京公司’肯定知道”。
对此,莫经理称不曾允许试营业,在监管上确实存在疏漏。一直在积极协调退款。
【4】警方:马林峰与洛阳中京公司签有合作协议,不涉嫌诈骗
商户们告诉记者,多次找马林峰和洛阳中京公司协调退租无果后,他们曾报警举报马林峰诈骗。
记者从西关派出所了解到,经调查,马林峰和洛阳中京公司签订有合作协议,马林峰对商户们的收款行为发生在合作期内,不是其个人行为,属公司行为,不涉嫌诈骗,和商户们属于经济纠纷。警方建议商户们走司法途径维权。
如今,商户们打算通过起诉的方式要回租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此事的进展,记者也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棉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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