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布《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导则》,引发社会关注。这是全国首个关于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的指导性文件,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新探索。
生活中,有些消费者因受到充值低价、打折优惠等诱惑,落入店家的推销套路而掏了腰包,到头来却遭遇不良商家关门卷款跑路。此类案例不胜枚举,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在此类预付式消费纠纷中,消费者要想把钱要回来,可谓“蜀道之难”。
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是破解当前消费纠纷痛点、难点的迫切需要。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就明确提出,“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这一制度已逐渐成为各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新式武器”。
从保护共同利益的角度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通过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的方式,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可谓帮了大忙。这种侵权案件一般小额多发,诉讼影响面广,涉及群体性共同的权益。除了证据收集、庭审安排、协调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或服务,作为支持起诉人的消委会可全程参与案件的审理,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施全方位、全链条的保护。
从消费者自身利益出发,这样维权,腰杆更硬。有了专业组织助力,消费者省心不少,不仅减少了诉讼费用、节约了诉讼时间,也可以避免一些对工作和生活的影响。对案件胜算也更有把握,受损利益得到补偿的几率则大大增加。
重庆出台的这份工作导则开了个好头,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迈出标准化规范化的一步。针对消费者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相关部门要敢于出手、敢于“撑腰”,综合运用民事救济、公益诉讼、集体诉讼等多种方式,不让消费者维权堵在“末端”。
责任编辑:棉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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