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在京召开第五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分析新形势、新阶段、新目标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要求,总结了去年中消协第五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以来的工作,研究部署了新形势下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工作,并对《中国消费者协会章程》修订、副会长增选等进行了通报。会上,中消协会长张平作工作报告,常务副会长张茅主持会议,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部长级)、中消协副会长秦宜智作会议总结。
张平代表常务理事会作了题为《守护消费安全夯实内需基础为新发展阶段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消协力量》的工作报告。他指出,近一年来,中消协各理事单位和全国消协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适应防疫抗疫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需要,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要求,在化解疫情相关消费矛盾和助力消费回暖方面主动发挥职责作用,在消费领域事前引导、事中监督、事后维权方面积极进取、奋发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他要求,全国消协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继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加强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坚定信念,担当使命,为更好履行消费维权职责、发挥消协组织积极作用提供坚强政治保障。要以消费者为中心,围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年主题,坚守消费安全底线,高效履行法定职责,加强消费维权政策理论研究,提升参与立法立标工作质量,抓紧落实投诉便利化、规范化措施,加大对重点消费领域社会监督力度,强化消费教育引导,着力在消费端打通影响经济循环畅通的关键堵点,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加快完善消协理事会治理机制,动员理事单位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协同参与共治,推动全社会形成关注、重视、解决消费者问题的良好氛围。要切实抓好《关于全国消协组织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市监办〔2020〕129号)贯彻落实,加强基层消协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进一步夯实消协组织履职基础,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深化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形成维权合力。
张茅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在新的发展阶段,消费维权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本次会议为做好新形势下的消费维权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指引,各地消协组织要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改进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贡献消协组织的力量。
秦宜智作会议总结时指出,消协组织要矢志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以消费者之心为己心,把为消费者服务落到实处。要在引导消费者和监督经营者上下更大功夫,着力提升消费者成熟度和经营者责任感,促进消费关系更加和谐。坚持用好法定职责、用好宣传舆论引导、用好社会共治平台,推动消费维权工作提质增效。着力抓好政治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制度机制建设,促进消协组织履职能力现代化。
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浙江省消保委、山东省消协、苏州市消保委在会上作了消费维权工作经验交流,来自有关中央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学术机构、全国消协组织的理事等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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