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是每个人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项活动,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消费水平提高,因此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变得极为重要。
目前在市场中,还存在商家钻法律空子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恶劣现象。最常见的就是隐瞒信息误导消费者。除此之外,还有非法加上“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利用格式条款强制消费、不兑现返现奖励承诺、价格信息误导消费者等各种不同程度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这不仅给消费者带来了财产的损失,也污浊了社会风气,让消费者在消费前瞻前顾后,多方顾虑,最终影响到社会消费水平的降低,迟缓经济发展速度,危害性不容小觑。
消费者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在主观上要牢固树立科学有效的消费维权理念,面对商家侵害自己利益的行为要敢于抗争,不要抱着“忍一忍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的想法,这样只会助长无良商家的嚣张气焰。
一般在线上线下的消费市场中常见的13种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均为此类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采取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标示销售商品的。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12、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13、其他以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许多的消费者会以息事宁人的做法来进行回避消费的问题,觉得麻烦,或是消费维权无门,但是此类消极做法不能解决消费市场的问题,消费者需要明白自己的权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主要享有以下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和监督举报权。
1、安全权: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
2、知情权:是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权利。
5、求偿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获知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简称求教获知权。
8、人格尊严受尊重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举报权: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消费者不仅是市场的主体,而且是国家社会的主人。
消费者要在购物消费时养成索要发票的习惯,发票不仅是购物的凭证,更是消费者维权的基本证据。因此,消费者在购物时千万不要忘记索要发票并予以妥善保管。除此之外,还有保修卡、信誉卡、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警示标志等凭据,都要保管好,以备急用。
要牢记维权时限。根据国家《部分商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对部分商品维修更换退货时间做了如下规定:
(1) “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时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 “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 “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公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18种商品,如彩电、冰箱、自行车、空调、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为半年至1年,主要部件为1至3年。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发之日起重新计算。
(4) “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要运用维权渠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五种途径解决:
(1)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 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 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 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还要注意和掌握诉讼时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身体受到损害要求民事赔偿和寄存财物丢失或者毁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据此,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及时地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否则,有理也会输掉官司。
线上和线下消费者维权方式各有不同
线下实体店
1.与商家沟通:如果消费者买了有问题的商品,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
2.拨打12315投诉电话: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沟通以后,问题得不到解决,就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
3.登录315投诉官方网站反映情况。
4.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工商部门或质检部门反映自己遇到的难题。
5.通过拨打315晚会热线电话的方式来维护权益。
线上实体店
1.网站投诉:各个大型购物网站有自己的客户服务部门,处理各种交易纠纷。消费者可向网站提供购买的商品的照片、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相关信息,进行投诉或举报。如果涉及到刑事犯罪嫌疑的,各个大型购物网站还将向公安机关及时反映情况。
2.网上报案:一旦遇到网购诈骗,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为避免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已受骗的消费者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请求公安部门去查封网站和骗子的手机电话及银行账号。消费者可向各地公安局网监处报案,也可电话报警。
3.消协投诉:与普通商品一样,网上购物的商品发生消费纠纷,也可向省、市消协投诉。维权热线12315。对于网上购物存在的风险,提醒各位消费者,要尽量索取购物凭证或者保存教育协议(包括电子版)等相关证据,网上购物的实际经销商大多数是外地公司,收货时要留意查看票据的公章。如果已购商品发生纠纷,应按属地管辖原则,向票据盖章单位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投诉。
推进经济社会法治建设进程,在于我们每个人的努力,消费维权之路不遥远,远的是捍卫自己权益的那颗心。
责任编辑:棉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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