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影响想要将提前订好的酒席退订,却遭到酒店拒绝;1204元买的机票,因疫情封路无法出行,却只收到320元退款;预订了某酒店的客房,协商退房事宜时,酒店拒绝退订。受疫情影响,春节期间大部分消费者被迫改变消费计划,或者部分经营者无法正常提供服务,导致合同类纠纷增多。记者注意到,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出行服务、旅游服务等方面。此外,在特殊时期,家政、健身、教育培训等预付费类消费场所也不能正常营业,导致相关纠纷增加,特别是在教育培训方面。
对于疫情期间出现的合同退订纠纷问题,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专家分析称,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根据《合同法》,消费者和商家有权解除合同,且双方都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消费者之前有部分消费,可以要求退还扣除消费部分的剩余款项;如果消费者之前交过定金,也有权要求返还定金。部分培训机构把线下培训改为线上培训,实际上也属于合同变更。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变更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消费者可以不接受合同变更条件而解除合同,要求培训机构退还相关培训费用。
平时2.5元一包的口罩,疫情期间,竟被某药房加价卖到了40元一包。受疫情影响,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用品和蔬菜粮油等民生消费品价格类投诉成为热点。
由于疫情叠加春节假期,物流、原材料、人工等成本上升,导致部分物价正常上涨,但与此同时,也有部分商家趁“疫”涨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
记者发现,与疫情相关的价格类投诉主要集中在几大问题。比如,部分不法商家低价进货高价售卖,哄抬物价,甚至同批次产品短期内连续涨价;部分经营者以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用品高价强制搭售其他物品,限制消费者选择;还有部分经营者不明码标价,对蔬菜、肉食等搭配出售,只标总价,没有明细的品名、单价、数量、重量等。
而在产品质量方面,消费者投诉称,口罩、酒精等防疫用品质量参差不齐,比如口罩开线、产品过期等;部分商家售卖“三无”防疫用品;或是以防疫为噱头,夸大或虚假宣传普通口罩的防护功效,或以普通一次性口罩冒充医用口罩;此外,还有销售假冒品牌口罩等情况。
对此,中消协指出,针对部分经营者趁“疫”囤积物资、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建议有关部门从重从快严厉打击。
多名消费者反映,某网络购物APP涉嫌以售卖口罩为噱头,赚取消费者下载量、注册量,在消费者下单且支付成功后,又以断货为由,采取单方“砍单”行为。而部分微商、朋友圈代购趁“疫”售假、诱购、二维码诈骗等情况严重。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口罩、消毒液、温度计等商品需求量大、供应紧俏。一些电商借机实施诱购、“砍单”等不良营商手法牟取不正当利益。对此,中消协提出,电商平台应加强对诱购等不良营商手法的管理,可建立“砍单”行为解释答复网上专区,对于“砍单”的原因、涉及单数、总额度、具体订单号等进行公示,给消费者一个合理的交代。对于电商平台来说,要对不法商家进行批评警告、扣除信用分、公示,直至清出平台。平台经营者一旦疏于管理而造成消费者权益受损,也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棉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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