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越来越成为社会的普遍共识。今天,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残疾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此次在‘国际残疾人日’前夕共同发布残疾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是两个部门进一步延伸工作内容、加强沟通协作的重要形式,也是人民法院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阶段性成果的集中展示。”最高法民一庭副庭长何抒表示。
何抒介绍,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涉及多个方面,其中既有保护财产权益的案件,如继承纠纷中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在分配遗产时予以适当照顾,也有保护身体权、健康权的案件。既有满足残疾人基本出行需要,为残疾人提供通行便利的相邻权纠纷案件,也有保障残疾人享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优惠的案件。
此外,典型案例还包括保障残疾人“住有所居”的公租房租赁和共有物分割的案件,以及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劳动合同案件。典型案例明确,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不主动向用人单位披露其身有残疾的事实,对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劳动权具有重大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残疾人自身的生理缺陷,导致其诉讼能力较弱。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卢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是一起由残联代受家暴残疾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当事人卢某某系二级智力残疾,与王某某为夫妻关系。王某某在婚姻生活中稍有不满,即对卢某某及其父母拳脚相加,实施家庭暴力,卢某某为此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受理该案后,邀请区残联共同走访卢某某及其家人,并委托区残联对卢某某遭受家庭暴力的程度以及存在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等进行综合评估。考虑到该残疾人因受到威胁不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最终由区残联代其向法院提出申请,这也是全国首例由残联代为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该案既是反家暴审判的一次有益尝试,也是回应残疾人司法需求和司法服务的具体体现。
何抒认为,此批典型案例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指引意义。“有助于引导社会公众充分重视残疾人的价值和力量,不忽视、不歧视、不侵犯残疾人,营造尊重、关心、支持、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持残疾人全面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何抒说。
附: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目录
一、汪某红诉汪某华继承纠纷案
二、刘某某诉某景观工程公司、李某某姓名权纠纷案
三、王某祥、王某进诉某某村民委员会、高某等相邻通行纠纷案
四、卢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五、宋某某诉某银行人格权纠纷案
六、于某某诉某公交客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
七、某公租房公司诉马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八、高某琴等诉高某明共有物分割纠纷案
九、牛某某诉某物流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十、王某某诉某康复器具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
(责编:棉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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