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即将到来,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提防假期促销套路,拒绝盲目“为节消费”。
选购食品,注重安全。消费者在选购过节食品时要关注安全、健康和营养,拒绝野味。选购时,选择信誉好的商家、网店,不购买无生产企业名称、无生产日期、无出厂地址的“三无”产品;按需适量购买,以免囤积太多造成浪费;认真阅读食品外包装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等重要信息,科学保存、及时食用。
面对促销,提防套路。春节是商家销售旺季,很多商家会推出各类促销手段,消费者要保持理性,避免陷入商家虚假打折、低价诱惑等“套路”。应尽量选择到正规商超或电商平台等选购商品,不盲目“为节消费”。通过电商平台进行购物时,还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
预付消费,谨防跑路。节日期间,预付式消费纠纷时有发生,许多商家可能会推出充值活动来吸引消费者办卡。对此,消费者要根据商家的信誉度和自身实际需要来办理,不要一次性充值较大金额,尽量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并仔细审阅合同条款。
索要票据,便于维权。节日期间,消费频次高,消费领域广,切记在购买各种商品或者接受各类服务消费之后,要索要发票或收据并保存好,确保发生消费纠纷时维权有据。
春节是消费高峰期,同时又是消费纠纷多发期。在此期间,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的主体责任和义务,规范经营者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商品和服务质量承诺、商品退换货和售后服务等制度。并以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以及与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商品为重点品种,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场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此外,进一步畅通消费者的诉求渠道,及时受理处置节日期间消费者的诉求,确保消费者的诉求有着落。
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原始票据和有关凭证,网上购物要保留网购时的订单截图、商家信息和卖家的聊天记录、支付记录等证据。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或者登录“12315平台”投诉。
责任编辑:棉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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