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某餐饮店制作面条时,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经营者被拘
普宁市一餐饮店在店内查获硼砂物质,经审查该店在制作面条时添加硼砂,经营者江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当事人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硼砂,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立案调查,并对当事人处以:“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当事人作为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食品制售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硼砂,其制售的食品与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餐饮店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予以公示。(温文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