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普宁某学校食堂使用过期食品原材料被处罚
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5年第二期典型案例
案例一 普宁市某学校使用已过保质期食品原材料案
根据掌握的线索,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相关部门对普宁市某学校开设的学校食堂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在学校食堂仓库货架上发现已过保质期“蒸肉米粉五香味”“普宁豆酱”。经查明,以上“蒸肉米粉五香味”“普宁豆酱”均已超过保质期。本案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责令整改、罚款、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普宁市某食品厂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佛手香橼案
根据抽检不合格线索,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普宁市某食品厂立案调查。经查明,本案当事人生产的“佛手香橼”产品经检验不合格。当事人确认,上述抽检不合格产品系其生产销售,对上述检验结论无异议并不要求复检。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责令整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抽检不合格产品的行政处罚。
(温文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