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红 " 铁头惩恶扬善 " ( 以下简称 " 铁头 " ) 发预告视频称,将要打假东方甄选,并直言 " 你的产品 50 块钱,故事可能就要 40 块钱,按照法律规定,我会让你付出惨痛代价。" 如何看待 " 铁头 " 的行为?将对东方甄选造成哪些影响?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单纯从 "50 元的产品,讲故事要花 40 元 " 这点很难判断东方甄选的行为是不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是不是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关键要看它有没有明码标价,有没有哄抬价格,有没有通过虚假的、引人误导的价格手段欺骗消费者,要根据具体行为做出判断。
陈音江指出,网络博主要监督或打假企业经营行为,我们应持欢迎态度。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如果存在违法违规就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陈音江同时表示,任何打假行为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自己编造事实,更不能恶意诽谤。如果打假人存在捏造事实或者恶意诽谤的行为,同样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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