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紧扣放心消费建设工作主线,通过提质扩容、服务赋能、维权创新等举措,不断擦亮诚信经营“金字招牌”,打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不断激发消费活力。
在瑞和东路的一家大型餐饮企业(曲靖滇和缘饮食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内,销售部经理彭桂连正在检查厨房。
“师傅,今天做的是什么凉菜?”彭桂连问道。
“今天我们做的是卤水拼盘。”厨师回答。
彭桂连:“在做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菜品的生熟分开,做完以后,要及时盖上保鲜膜,保障食品安全。而且操作过程一定要规范,口罩、帽子都要戴好。”
厨师回应:“没问题。”
彭桂连表示:“作为企业负责人,成为诚信经营户是我们的骄傲。这是对顾客负责,也是企业长久发展的根基。我们深知诚信的力量,顾客的认可和喜爱就是最好的回报。今后,我们会坚守诚信,不断提升品质,回馈这份信任,做得更好。”
正在一家诚信经营户挂牌餐厅用餐的庄女士说:“我们吃饭都喜欢选择有诚信经营户挂牌的店,像这家店干净卫生,我们吃着放心,菜品也很新鲜,服务也很到位。”
据了解,我市“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创建依据《曲靖市关于开展“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的工作方案》,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群众参与、社会监督、规范管理”的原则,由满足相关基本条件的经营者自愿申请,向(区、县级)监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提交至上级(市级)部门进行公示,定期向社会发布。
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杨冬艳介绍:“‘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的审核标准有四条。首先是申请的企业是否积极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其次是经营服务管理是否规范,然后是企业是否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最后是看企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否重视。同时要满足近2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等责任事故,未被政府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等条件。”
市场监管部门介绍,符合“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店(承诺企业)条件的经营者,由负责创建的单位颁发“放心消费在曲靖承诺单位”牌匾,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进行悬挂、使用创建标志。截至目前,全市创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经营主体已达1364户。
对于已获得资格的企业,杨冬艳表示:“我们会对通过审核的企业或门店进行定期复核,并对‘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发现企业或门店在申报与审核过程中虚报、隐瞒真实情况的,发生过重大消费质量、安全事故的,或是漠视消费者权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我们将取消该企业或门店的创建资格,收回‘放心消费在曲靖承诺单位’牌匾,查处其所涉及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示。”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今后将不断大力提升市场监管工作水平,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各类经营主体积极主动参与放心消费环境建设,营造文明守信、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编辑: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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