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报道了消费者黄女士在便利店内购买一盒费列罗健达巧克力,撕开包装吃了一口后,却发现巧克力长毛发霉(详见当日8版《费列罗健达巧克力发霉长毛 品牌方回应被指“毫无诚意”》)。报道刊发后,食品安全问题与费列罗方面的回复,引发热议。在“帮侬忙”介入后,费列罗方面与消费者就赔付问题达成一致。费列罗公司表示,将继续追溯产品长毛发霉的原因。 黄女士说,事发后通过巧克力背标得知,企业生产地为杭州市,她随即向杭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发起投诉。最终经过协商,费列罗方面同意按照《食品安全法》中相关规定作出赔偿。记者向费列罗方面证实,企业方派出销售代表上门与黄女士面谈,签署了《赔付协议》,赔偿金额为1010元。其中,10元为商品本身价格,1000元是按新版《食品安全法》中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千元保底赔偿”:即低于1000元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赔付金额为1000元。 针对食品安全问题,费列罗方面表示,目前,对同一批次的产品启动内部调查,均没有发现大面积产品质量问题。由于销售存在质量问题巧克力的便利店并非费列罗销售覆盖店铺,费列罗向该超市询问进货渠道,但没有获得明确信息。对此,费列罗承诺,将对这一批次巧克力涉及的所有经销渠道及相关仓储运输条件等信息进一步溯源,以确保产品流通链路中的质量把控。
责任 编辑:棉棉